2017年天津全运会多开?
我来说一下我的看法,首先全运会从2009年开始就一直有“足球项目”,只是没有职业球队参加而已。直到2016年,全运会才第一次设立了职业联赛组(请允许我使用“职业联赛组”这个词,因为“职业联赛”已经有固定含义了),也就是说在2016年的时候,全运会的足球比赛才有意义。
那么问题就变成了——能不能把2009年到2015年的七届全运会足球赛成绩累加,授予冠军队伍一个锦标呢? 答案肯定是不行的。 因为竞技体育的成绩是不能用时间加总来计算成绩的 (虽然生活中经常会有人这么算)。
比如奥运会和亚锦赛,都是四年一届的洲际大赛,如果参赛的有两个甚至以上的运动员/队同时出现在不同项目的决赛中,那这个成绩就不能累计计算了。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能说明这个问题:假如某位选手参加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游泳比赛,又参加了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体操比赛,还参加了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的射击比赛……那这位选手的成绩就只能按年份分别计算,不能把几项比赛的金牌折合成一块奖牌来发给这位选手。
同样,全运会的足球比赛也是分年龄组的,从九岁组到二十七岁组,每个年龄段的组别的成绩是单独计算的。
第十三届全运会将增设手球、棒球、垒球、高尔夫、龙舟、铁人三项等部分非奥运项目,鼓励港、澳、台运动员参赛,允许“跨省(区、市)”组队。
《关于体育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9日下发各省区市体育局、中央军委、火车头体协、中直机关体协、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和各有关项目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在通知中明确了第十三届全运会改革思路“以足球、排球、篮球三大球为突破口,在基础大项上推广,设立大学生组,鼓励各省区市协作组队,允许跨省市组队参赛”。
对于三大球“跨省组队”参赛,国家体育总局明确了组队方法及有关计算和奖励办法:“运动员以交流方式获得代表资格的,计入交流方;以不改变运动员学籍、户籍和工资关系的联合培养方式获得代表资格的,计入培养方;以上两种方式以外获得代表资格的,计入组队单位(以第一次注册一方为主)。跨单位组队参赛的以一定比例分别计成绩和金牌”。
通知明确了青少年组竞赛以奥运项目为着力点,纳入全运会等国内综合性运动会及全国青少年单项锦标赛。鼓励全国单项锦标赛(或冠军赛)“冬运会的夏季比赛”设青年组。
在全运会备战及参赛管理方面,通知中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奥运会和全运会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严格控制代表团规模,并明确要求“凡是在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参加全运会评优活动”。
国家体育总局在通知中还就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职业俱乐部的准入制度、完善全国运动员注册和交流管理办法、加强裁判员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体育社会组织相关政策体系以及加强体育领域法治建设等体育改革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