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几次违体要停赛?
在CBA第26轮辽宁和山西的比赛中,双方拼抢出现了严重冲突,韩德君被禁赛两场,郭艾伦被禁赛一场,孙悦被禁赛一场。 事情起因是第四节还剩7分18秒时,韩德君抢篮板时与任骏威发生肢体接触后倒地,随后两人起争执,相互推搡,在场人员及时把两人分开。
但这场“闹剧”并没有就此结束,在第四节还有48.7秒结束时,郭艾伦因为不满对手犯规导致自己罚球,冲到场边向技术台抗议,并砸场边的椅子,所幸没有造成恶劣影响。赛后,中国篮协和CBA公司对比赛中的不当行为开出罚单,韩德君被罚停赛2场,罚款5万;郭艾伦被禁赛1场,罚款3万;孙悦被禁赛1场,罚款1万。 对于这样的处罚结果,不少球迷表示“罚太轻了!”“就应该重罚!”
那么CBA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到底应该如何认定呢?又应如何制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责令其接受劳动教养、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秩序,不听劝阻,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 在上述规定的框架下,我们可以发现,一般性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