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竖中指是什么意思?
昨天看CBA 浙江对辽宁,第一节还剩6分25秒的时候,吴前罚球,在罚球之前他先是一个手指朝天,然后进球之后振臂高呼,明显是在骂骂咧咧,侮辱性手势+辱骂,这属于严重的犯规了! CBA官方处罚结果出来了,驱逐出场外加罚款1.5万。
CBA的罚款是依据场上违纪行为划分来定的, 侮辱谩骂(含网络暴力):4~8000元; 殴打或辱骂队员:8千—2万元; 殴打裁判员:6万元; 多次犯规、不良举止:3千元; 违反体育道德:8千元; 故意伤人:4千-8万元 这个条款里面没有规定“侮辱裁判”应该罚多少钱,所以姚明这次按最高额度8万元罚他了——虽然刘铮那个插眼动作性质更恶劣。
当然,网友对这种判决都是拍手称快。 但其实,关于这种行为,CBA联赛有过先例。 上赛季广厦和上海的比赛中,上海主力内线张兆旭在一次进攻中肘击到了广厦外援约翰逊的面门,导致后者牙齿脱落,鲜血直流。 张兆旭当时只是口头道歉,并没有通过任何方式表示自己的歉意,因此引起了轩然大波。 虽然后续有报道说二人已私下和解,但事情并没有完全过去。
本场比赛,张兆旭又一次和广厦外援进行了正面冲突。 在一次争抢篮板的时候,双方都有动手,张兆旭打在了约翰逊的脸部,导致后者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随后,替补席上的李根一个劲给双方鼓劲儿,并不断为对方叫好。 这让本来就有分歧的球迷越发动了肝火。 有一些理性一点网友觉得,球员在外面打架,肯定是要受到处罚的,但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惩罚,关键还要看CBA联盟最终怎么处理。
就在刚才,我查询了CBA的历史记录,发现了一件让我觉得很惊讶的事情:张兆旭上次恶意伤害的行为,CBA联盟竟然只给了他一个“警告”就完了! 是的,仅仅是警告! 难怪张兆旭这一次再次犯下同样的错误,显得那么的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