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史密斯为什么去c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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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JR不可能永远打NBA了。这个年龄和状态,再想在联盟里拿到年薪2000万以上的合同已经是极为困难的事,留给他选择的机会其实已经不多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去CBA并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选择——甚至连“退潮”都谈不上,只能说是有机会继续打球且待遇还不错(对于他现在的状态来说)。

第二,对他个人来说,去CBA就意味着离队(除非退役),而以他的性格,是肯定不愿意这样离开尼克斯的——毕竟,这是他从出道就身披的球队战袍啊……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保罗·乔治刚在印第安纳打了3个赛季,到了雷霆后第一个赛季就宣布离队,加盟快船…… 但乔治当时还处在职业生涯上升期,而且性格也没那么要强。再说,他当时离开的时候才28岁,正处当打之年,而JR现在已经34了。

第三,从尼克斯的角度来看,现在放弃JR似乎也不亏。因为他本人现在也承认状态确实已大不如前,留在队中最多也就是一个角色球员的定位了(何况还时不时有闹情绪的情况出现),可签可换——既然如此,还不如换个现金或换些未来筹码呢。

况且,根据美国媒体报道,虽然公牛和黄蜂对JR有意,但真正发起追求的是来自中国的CBA浙江广厦俱乐部——这至少说明两点:一是JR的市场价值真的不低;二是我们的篮球理念在国外还是有一定市场的。(不知道有多少中国球员和球迷希望JR来CBA?我反正很期待)

闵运芬闵运芬优质答主

去cBA只是jr想多拿钱而已.他有选择的困难,他想多赚钱又不想背锅,去cBA很完美.既能赚到比NBA更多的钱又能避免背锅。

首先,他需要钱,不管有多少,还需要钱,所以他放弃的那部分的高薪合同不是因为不想拿,而是有比这更高的工资可以选择,这可以避免背锅。cBA给他的报价是200万美金起,jr要价500万,最后签得应该是300~400万美金每年。换算成人民币是2000万人民币每年。cBA球队不会出500万的,那是炒作者和不关注篮球的网友的虚标价。

第二,cBA没有太严格的工资限额,cBA只对税前300万的工资做4:6的限额(即个人只能得40%,俱乐部交60%的税),300万以上的工资不计入工资限额。同时,cBA球队在引进外援没有工资上限(除非是你工资超过1000万美金),所以在你年薪500万美金的情况下,你在cBA的合同只计入120万的工资限额,这相比NBA是有工资限额的。NBAJR想签一年,但没那么走运。因为,NBA有停摆条例,即一名NBA球员跟任何非NBA俱乐部签约一年,就不能在重返NBA至少一年。JR不想断NBA,他去cBA是短期行为,想休养生息,等其他NBA球队有需要的时候再加盟。

第三,cBA对JR的重视,使他觉得cBA很需要他,这样就不用担心在cBA上场时间,而且,cBA球队会帮助JR安排包机往返中国,包机往返NBA球队和中国的飞机票(NBA停摆条例,JR如果跟NBA球队签约,cBA仍要支付JR的工资),这样的待遇很优厚。

综上所述,JR去cBA没什么好奇怪的,钱多政策好,cBA不是一些人所说的业余联赛,在很多方面可以和NBA抗衡,甚至超过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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