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项目比赛谁有权?
竞赛项目的举办一般由各级教育部门发起,所以主办权在政府手里。但是为了比赛的公平性,需要聘请第三方来主持比赛(如数学建模大赛的主办方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就只负责出题,建模和解题的过程完全聘请南师大数学系来做)。只要赛制确定,比赛规则明确,成绩有效且公开公平公正,那么结果就是无懈可击的。 至于题主提到的“让某个学校的人得奖而其他学校的人不得”的问题,首先主办方不可能故意偏心让某些学校的选手得奖,因为如果其他学校的选手有很强实力的话,这个奖项很有可能就是这些人的了;其次,即使有些比赛存在着地域性的优势(如一些省级赛区竞赛题目会顾及到本省高校的情况而适当放宽),这种优势也不是无解。以我当年参加化学竞赛的经历来看,外地市选手的考场是有可能和本地参赛人员分开的,这样就能保证成绩的客观性和有效性——至少我们考的那几届都是这样处理的,不知道以后是不是改进了。
总之,竞赛成绩的评定是有一套程序的,绝对不存在题主所说的那种“走后门”的情况。现在各类竞赛的规模越来越大,涉及的学生越来越多,要想从头到尾作弊的可能性本来就很小 (●’◡’●) 祝各位在各类竞赛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