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比赛受伤谁负责?
1.在拳击比赛中受伤的,由受伤者自己承担后果; 2.在自由搏击和泰拳比赛中受伤的,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体育竞赛表演项目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从事拳击、搏击等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生产经营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安全保障条件:
(一)配备充足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设施以及必要的急救设备;
(二)制定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救助预案并落实专人管理;
(三)工作人员具有必要的防撞、击打伤害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
(四)加强现场管理,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确保赛事安全有效运行。
同时,规定要求体育竞赛表演场所经营者应建立体育竞赛信息公示制度,公示内容至少包括:承办单位名称与地址、监督举报电话、交通路线等信息;
举办日期和场次;运动队的名称及其注册地区和企业所属地区;运动员代表名单;裁判员代表名单;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定;保险单位名称和保险期限;可能危及安全的潜在风险等内容。 在组织竞赛时,还要督促参赛单位签订《体育赛事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参赛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体育赛事安全责任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主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赛事名称、举办地点和举办时间;参与单位及人员(含领队、教练、运动员)姓名、证件号码及联系电话;保证参赛单位和个人充分知悉可能发生的事故危害,并在赛前签署承诺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