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员肖像权有什么用?
1、球员的姓名、肖像和一切个人资料都属于球员本人,其权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调整和保护; 2、俱乐部对从所属运动员身上直接获得的收入(如转会费)和其他各种形式的收入(包括电视转播费、商业赞助等)享有财产所有权;
3、国内球员与球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通常会有关于肖像权和名称权的条款,但一般比较简单笼统,没有具体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队员对俱乐部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合同期内,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合同签订程序一般如下:球员提出申报→俱乐部初步审核→俱乐部聘请律师进行审查(确定合同风险和法律细节)→俱乐部召开董事会议讨论通过→签订正式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外借或租借队员时,受借方应对队方的权利给予足够重视并在协议中作出详尽的规定。
4、对于非职业足球俱乐部和业余足球俱乐部的球员来说,其人身权利和名称权一般由当地足协管辖,违反赛风赛纪将遭到罚款和停赛处分;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开除出队,吊销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