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代销福利彩票?
单位和个人设置代售福利彩票点,应当按照民政部《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管理办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制定的实施细则及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登记。经审查合格的,发给福利彩票代销证及代销专用标志,签订代销协议,领取空白的福利彩票对奖专用有奖号码和资金结算存根,领取、代销福利彩票及兑付中奖奖金。福利彩票不能跨地区兑付中奖奖金。代销费按代销本区、县发行管理的福利彩票的中奖余额的10%-15%计提。代销费由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或者区、县民政局在兑付中奖奖金时尚给。
有的省市还对设置福利彩票代销点规定了如下程序:申办者向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售彩场所的位置、面积及资金来源等。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及住所证明。区、县民政局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后,在30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申请者福利彩票代销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书退回申请者,并说明理由。申请者在取得福利彩票代销证后,向区、县民政局领取福利彩票兑付存根和有奖号码,签订代销协议,并缴纳保证试行代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