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签字费交税吗?
首先,球员的签字费需要交纳一定的税款。 一般来说,对于个人取得的所得,若没有专门的规定,则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体育赛事中获得的奖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其奖励金额作为运动员体育荣誉津贴而免缴应纳税款。 在2021年的新的税收政策下来之前,球员的签字费都是不用交税的(其实就最近几个转会窗来看,大多数俱乐部都给球员支付了超过100万欧元的签字费了)。 但是从2021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所得,按照“综合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运动员取得的工资和薪金、奖金、年终奖等纳入综合所得计税后,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年和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后的余额,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新政策也明确了,劳务报酬不再作为单独的一个征税项目了,而是和工资薪金一样,计入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缴税。
举个例子,某足球运动员与A俱乐部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年薪为80万元人民币,该球员还可获得以下各项收入: 1.联赛奖金6万元人民币(未包含在合同薪资里); 2.冠军奖杯奖90万元人民币; 3.签名活动酬金100万元人民币; 4.广告代言120万元人民币。 上述四项收入合计为326万元人民币。
依据规定,该球员应缴纳的税费如下: (一)先扣掉基本减免额6万元; (二)然后扣掉专项扣除—三险一金4.5万元; (三)再扣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1.5万元、住房租金9万元; (四)最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共计13.9万元。 当然,如果某球员在一财年里面,因同一事项多次取得的收入,如冠军奖杯一次性奖90万元,联赛奖金每个月6万元,则需累计合并计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特殊情况下,对个别项目也可以采取单独计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