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是骗人的吗?
彩票作为一种健康、有益、社会群众参与性高、造福于民的公益事业,在我国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早在宋元时期,就有着类似彩票的游戏。清代,则有了官方举办的彩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1987年,在原国家体委体育基金会组织下,经过北京、上海、天津、江西等十个省市的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获得成功,开我国利用彩票集资开展体育事业的先河。1993年,财政部率先在浙江省温州市试发行了福利彩票。1994年,中宣部、民政部、国家体委、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等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彩票发行的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2000年,原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正式成立。2002年,财政部专门发文,要求加强对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管理。
从以上这些,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历来是提倡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购买的。但是因为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出现,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有人说,彩票本身就是诈骗,是打着公益的旗号进行着非法的勾当。果真如此吗?
彩票,作为一种有特定的国家权力批准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出售的,并奖励支出相应款项的有价凭证。它与我国现存的彩票、赌券等诸多有价证券在性质上是相同的。但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它具有着自身明显的使用特点和功能。那就是彩票的购买者原则上是不确定性的。因为彩票不记名、不挂失,未中奖时,即便这张彩票不见了,也无权要求原售出者补偿。而其他有价证券,倘若持有者丢失,则可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补发,以完成权利义务的转移。
从上面可以看出,彩票的最大特征就是“彩票的不真实性”。或者说,其真实性的可变更性。其他有价证券,只要持券人合法持有,其变动必须具有相对的不可变性。即,不得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恢复变更、恢复原状。而彩票则不同,若是中奖了,持票人可获取相应奖金;若是没有中奖,那么买彩票花的钱就打水漂了。
正是因为这些特点,彩票被一些国人特别是一些高校教授、专家指责为是搞慈善的“伪慈善”、是“假公益”。因为其买彩票的钱到底去向何处,我们普通百姓无从得知,这是最大的疑点和诟病之处。但即便有弊端,仍有其存在的意义。彩票是现代社会钱权交易的一种便捷方式。就目前的国情下,还是有一定的正面社会效果的。
其一,可以调节各阶层收入差距过大的矛盾。我们大家都知道,现阶段的我国社会现象是我国收入差距较大。有专家学者指出,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半个多世纪时间内,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最显著变化就是“两极分化”趋势,即“金字塔型”的收入分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占据塔尖极少部分人拥有极高的收入,而塔基方面绝大部分人则只能获得最小的“保障”收入。显然,这种分配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如何调节这种状况,既是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的最棘手的社会问题之一,也是我们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不可避免地要正面的一大社会尖锐矛盾。而彩票存在的意义之一,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节这一矛盾。
其二,稳定社会群体情绪。我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让世界上很多的国家都为之震撼。在飞速发展的新中国,出现了很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开放之初,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社会情绪为此一度激昂。彩票在社会上存在的意义之一,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群发挥其社会作用,维护现有社会的稳定。
其三,提高国家税收。我国一直以来存在较高的财政赤字,这从一定意义上说明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状况不够稳定。而彩票的出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国家税收。虽然国家也采取了很多提高税收的方法和途径,但总归是治标不治本。而彩票的必然出现也是国家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的。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些愚见,关于彩票的看法还有很多,但此处不再赘述。或许有的人说我这是在洗彩票,不管怎样,还是希望看到本文的朋友们,理智对待彩票,不沉迷其间,但也无所谓其真假。毕竟生活还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