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彩票可信吗?
自从中国开展网上彩票销售业务以来,质疑声就相伴始终。质疑主要集中在中国体彩网上销售的公司是否具有销售权、是否安全以及能否兑现奖池等问题上。
对于是否具有销售权。2005年5月,财政部公布了《互联网销售彩票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申请经营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企业,提出了5项硬性条件:1、拥有良好的资本实力;2、拥有专门的网站页面;3、实现即时诚信互通;4、对彩票发行管理部门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责任或义务;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此时,大家才知道原来可以经营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企业,居然要“拥有良好的资本实力”,业内专家将其理解为“有实力参与竞标的企业才有资格”,事实上,这样就将门槛人为地抬高了。
或许是为了弥补程序的过于简单化,在详细规定了申请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的同时,财政部又规定了“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将依据企业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确定销售协议商家”,所谓“综合评审”其实就是所谓的“入围”,这样便产生了“彩票中心与销售协议商家”的合作关系,“销售协议商家”就是大家普遍理解的所谓的“代理”。
既然要“入围”,自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竞争,而竞争的主体当然就是那些有意愿从事互联网销售彩票的企业。据了解,入围企业由彩票中心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但招标的具体操作程序则未见报道。
2006年初,7家彩票企业在京完成最后角逐,中标企业的拍卖价格总数为1325万元,平均每家企业被收取189万元,“金手指”被北京东方中信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揽走,北京久诚公司位列第二。
彩票中心随即颁布了《彩票发行中心委托销售协议商管理暂行办法》,该规定确定了对协议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由北京彩票中心负责全国协议商的日常事务管理,各省级彩票中心对本省范围内的协议商进行直接管理。“分级管理”自然会产生“上下级”关系,“监管”的责任自然落在了北京彩票中心的身上。
但即使如此,对于能否兑现奖池等问题,仍就无法给出一个让大家都满意的答案。
(吴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