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怎么不算手球?
我来说一个,国际足联曾经认定过手球的例子 2006年7月13日,2006世界杯小组赛德国VS塞尔维亚比赛进行到第59分钟时发生了如下一幕:
当时德国队控球在脚,米洛舍维奇带球突进至禁区线附近时,他的回传球被托马斯-穆勒拦截,此时防守球员塞尔吉奥-马尔奇奇从后面飞铲抢球,结果穆勒的左脚正好触碰到这一下。随后裁判鸣哨判罚了点球——但这一判罚随即遭到了塞尔维亚主教练尤德耶利的抗议,因为他坚信这是一起手球犯规:
因为在此之前不久,同一名裁判已经宣判过一次类似的情况为手球,所以这次塞尔维亚方面认为应该作出同样的处罚——然而,当值主裁却断然否决了这一说法,并坚持将这粒进球有效入账在德国队的总比分里(最终德国凭借这个进球以4比1战胜塞尔维亚);而随后国际足联的官方解释是:尽管穆勒的手臂与球体之间存在接触,但事实上这一触球动作发生在对足球形成合理冲击的区域之中(即“合理冲撞区域”),故此不视为手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如果国际足联的判决与裁判的实际判罚有所出入的话,那么国际足联通常会做出有利于裁判的解释和判决…… 所以这件事最后到底怎么样了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