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詹姆斯队友cba?
首先,要讨论这个问题得明确两点。
第一,勒布朗·詹姆斯是个什么样的球员。 很遗憾,詹皇并不是一名传统意义上的组织后卫(虽然他的场上位置是PG),他从进入联盟开始打法的定位就一直是得分后卫。从数据来看就很能说明问题,詹姆斯生涯场均可以拿到27.1分7.4篮板6.3助攻,三项命中率分别为50.9%、38.4%和73.7%(三分球);而乔丹的数据则是32.5分7.0篮板5.5助攻,投篮命中率为49.7%、三分命中率却是惊人的41.0%。 从进攻效率上来说,勒布朗要比迈克尔高不少。
所以勒布朗的特点就决定了他是以攻代守的球员,他更需要的是无球挡拆机会,突破杀伤或者外线投射,而不是像斯托克顿或者纳什那样的精准制导。我们不能指望一个以防守起家的球员去扮演纳什的角色。如果球队外线投手群能提供足够的空位机会,勒布朗是能解决战斗的。然而NBA是一个比拼防守强度大于进攻强度的联盟,强如勒布朗这样的球员也做不到每场比赛都有人给他们提供充足的突破空间。当勒布朗需要突破的时候,对手总会重点盯防,此时如果不能第一时间形成突破,就会很难造成杀伤。这也是很多人说看勒布朗打球容易累的原因,因为他需要一直不停地冲击禁区。而当队友不能给勒布朗创造出足够的突破机会时候,他就会选择用中远投完成终结——这是勒布朗自己选择的路径,他必须承担这种打法带来的风险与代价。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勒布朗的打法是有其局限性了的。
第二,要给“组织后卫”这个名词下个定义。组织后卫到底要组织什么?是组织传球还是组织篮板?是组织突破还是组织三分?显然不同的定义会带来不同的结果。如果组织后卫的定义仅仅局限于传球次数和抢断次数的话,那无疑勒布朗是最出色的组织后卫之一了。但如果组织的定义还包括了“突破”时对防守体系的撕裂和对进攻节奏的控制,还有“外线持球时对进攻时间的阅读”以及由此带来的“切入”、“掩护”、“策应”等等,你会发现勒布朗在这方面并不出色。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勒布朗的性格决定了他不是那种能持球串联全队的球员。
说到这儿,我想勒布朗之所以被说成“组织能力有限”的原因也就明了了。他是一个以得分和防守见长的侧翼球员,虽然在湖人这个角色模糊,但本质上还是更接近二号位。作为一号位的组织后卫,他在历史上确实算不上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