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竞猜比赛延期怎么算?
作为在NBA和CBA都担任过球队经理(非球队高管)多年的职业体育人,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说一下我的观点:如果是因为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比赛无法进行而延期的话,那么原定的比赛时间应该扣除;如果是由于俱乐部或联盟的安排失误导致的比赛延期,则之前的比赛时间不应该扣除。 为什么这样区分呢? 因为篮球这项运动受到外界因素影响相对较小,一般的天气状况、场地状况等外在因素不会对比赛的继续进行造成影响,因此因为上述原因造成的赛事延期,属于不可抗拒因素,相应的赛程安排也应该做出更改。 而联赛中经常出现的因为球员/队伍身体状况不佳、战术执行原因或者联赛安排的空窗期等原因产生的延期情况就不同了。在这些情况下,虽然客观上存在延期的状况,但主观上并没有不能继续比赛的因素在其中,因此原来的赛程安排是合理且应当执行的。 所以问题就变成了如何判断是否属于“不可抗拒因素”? 这个判断的标准应该是基于联盟或俱乐部的主观意愿。
如果联盟或俱乐部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来保证比赛的进行,但因为意外状况导致比赛无法完成,并且这种意外状况是基于联盟或俱乐部的客观需求,而不是出于主观放弃的,就可以认为该比赛延迟属于“不可抗拒因素”,从而改期进行。反之,如果不具有这种情况,则是属于“非不可抗拒因素”,相应的时间应该计入原定赛程。举例来说: 在CBA常规赛第三阶段比赛中,北京首钢与南京同曦的比赛原定于下午15点30开始,但由于前者核心球员林书豪因伤无法上场,后者的外援阵容又没有到位,因此两队商量后决定将比赛延期至第二天(第三天)进行。经过两天休息之后,北京首钢在缺少两名主要外援的情况下仍然没有找到同曦的外援主力,故此再次申请将比赛延期一天,届时双方外援都能够到位。
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尽管CBA公司在赛程安排上做出了非常大的调整以应对这一情况(延长时间跨度、增加比赛场次等),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联盟充分尽力去组织比赛的前提下的。我认可该场比赛两次延期的情况,并将两场延长时间的比赛时间相加计入第三天的总赛程当中。 再举个例子:在NBA季后赛中,波特兰开拓者对阵休斯顿火箭的第5战中,原本在第四节还剩下4分28秒时,两队打成了91平,按照NBA常规赛程,这个时候应该是计入加时的。但由于场上出现多名球员受伤的情况,联盟判罚员根据“伤病暂停规则”决定停止计时器,并要求各队必须在新赛季开幕之前恢复体能。据此,这场比赛的原定时间全部计入下一场。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例子中,即便火箭在最后时刻凭借替补球员的出色表现实现了逆转,也将原来的比分全部记入第二场的胜负,而不会计算这场比赛的得失。这实际上是对“不可抗拒因素”的进一步补充——只有在基于联盟或俱乐部主观意愿的前提下,才能认定相关比赛属于可延期的情况。否则即使出现了意外,也无法改变原有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