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权是球员的还是球队的?
NBA作为一个商业联盟,是个卖票和广告的生意。对球员来说就是一份工作。所以从联盟的角度来讲,自然是希望明星球员越多越好,这样买卖才能做的大。 所以从联盟的规则制定上来讲,是向有利于球星发挥的方向倾斜的。当然这个倾斜是微妙的,需要拿捏得很到位否则就会过火。比如以前联盟为了保护球星而制定的规则:8秒内不能传球就违例,就明显过火了导致很多不必要的失误。后来改成4秒,这才是一种平衡。
现在小球打法的盛行让一些老将甚至角色球员的价值重新得到认可。过去那种一锤子买卖交易,比如送走卡特这种过去被称为废柴的交易现在很难进行了。因为这些球员打不出来,球队亏钱,但联盟其他球队还是有钱赚啊。 说回正题,鸟权其实就是一个增加球星流动性的方法而已。对于非顶薪球员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种选择。是留在原球队拿高薪还是去新的球队拿高薪加各种奖励。至于对新球队来说,你是愿意花大价钱直接买断这些球员的工资呢?还是出一部分现金再加筹码去换其他球队的这些球员呢?很明显,后者更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