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超过多少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 即应纳税额大于等于1块钱时,税率为20%;应纳税额小于1块钱的,税率为5%。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为方便计算,假设每人每期购买彩票金额为20元): 小明和小红同时买彩票,小明很侥幸地中了3000块钱,小红也很侥幸地中了300块。 依据税法,小明要缴纳(3000-1000)*20%=400元的税款。而小红只需缴纳(300-100)*5%=15元的税款。 这主要是因为二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导致的。 可能有的朋友会问:“明明都是中3000块钱,为什么小明的应纳税款要高于小红呢?” 这是因为在税前,小明购买的彩票金额要远远大于小红购买的彩票金额。虽然二人最终都中了三百元,但小红这一百块钱是连续买的,而小明这一百块钱可能是分两次买的,甚至可能是一天一次,一次买一百。这样,小红就比小明多了不少免税收入——这些免税收入本来应该是交给国家的,但由于小明是高收入人群,这部分收入被国家收走了。
当然,如果小红也中了一千块钱,那么小红就需要跟小明一样缴纳400元的税款了。 需要提醒的是,这个所得税是个人买了彩票后国家对个人的征收。
也就是说,这种税收属于个人收入范畴,应该记入“其他收入”或者“偶然所得”项目。应该在每次取得奖金后及时申报并缴纳税款。